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继续试行分时电价
2024-07-25 16:55:44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王亚茹 | 作者:陈辉          浏览量:721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的通知》,《通知》明确,我省将继续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非经营性质),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试行分时电价政策。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由居民用户自行选择,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选择次月生效。

根据《通知》,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个小时。其中,高峰时段为11:00-14:00、18:00-23:00;平段时段为7:00-11:00、14:00-18: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平段电价0.604元/千瓦时;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0.1元/千瓦时,标准为0.504元/千瓦时;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0.1元/千瓦时,标准为0.704元/千瓦时。

据介绍,该《通知》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时间暂定为一年。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按国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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